2023年绍兴柯桥区幼儿园招生政策信息如下:
招生对象及类别: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共五类:
第一类:有本镇(街道)户籍,且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本镇(街道)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幼儿。
第二类:有本镇(街道)户籍,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本镇(街道)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幼儿。
第三类:有柯桥区户籍,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柯桥区合法产权住房,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适龄幼儿。
第四类:符合柯桥区规定的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幼儿。
第五类:其他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幼儿。
招生录取办法:
(一)幼儿园应根据幼儿户籍和家庭房产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严格按招生计划依次分类录取,公办幼儿园依次录取以上前四类对象、民办幼儿园依次录取以上五类对象,额满为止。
(二)当同一类别(或同一类别同一批次)幼儿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园招生计划时,由镇(街道)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根据公平公正、相对就近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排序规则和方法,并经柯桥区教体局批准后分类分批招生。上述第二、三类对象按“只有户籍→只有房产”逐批招生、额满为止。未能录取的一、二、三类新生,可以申请到镇域内有剩余学额的其他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若申请幼儿数超过幼儿园剩余学额的,由教育党委(总支)、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
(三)《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转)学实施办法》(绍柯教体〔2023〕20号)适用学前教育段,第四类对象按A类、B类、C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当同一类幼儿人数不超过镇(街道)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一次性全部录取;当同一类幼儿人数超过镇(街道)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按父母(监护人)的居住证签发时间或参加养老保险时间中最早的一个时间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如出现相同时间,则按另一个时间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若超过幼儿园剩余学额的,由教育党委(总支)统筹安排到周边镇(街道)有多余学额的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民办幼儿园满足前四类对象入园后如有多余学额,可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第五类对象,额满为止。
招生程序:
(一)制订招生计划
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要求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班额标准要求,结合现有教育资源和当年毕业人数,科学合理规范地制订2023年小班新生招生计划,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审核同意后,于6月15日前将《2023年柯桥区幼儿园招生计划表》上报幼教办。
(二)发布招生公告
各幼儿园至少在报名日期前一周在园门口、社区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办园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和网上报名办法等。城区四街道招生意见和四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办法于6月15日前报柯桥区教体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三)开展网上报名
所有入园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需准备相关原始证件以备拍照上传。家长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办法届时详见“柯桥教体”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允许信息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信息不能再更改。
1.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
(1)6月27日—7月1日每天8:00—21:00,一类、二类对象网上报名;
(2)7月2日-7月9日,对接导入数据,审核网报信息;
(3)7月10日8:00-16:30,网报信息核对有误的对象进行现场复核;
(4)7月15日8:00—17:00,查询第一次网报预录结果。
2.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
(1)7月18日-7月19日每天8:00—21:00,一类、二类未预录对象和三类、四类对象网上报名;
(2)7月20日-7月25日,对接导入数据,审核网报信息;
(3)7月26日8:00—16:30,网报信息核对有误的对象进行现场复核;
(4)7月30日8:00—17:00,查询第二次网报对象预录结果。
未在上述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幼儿,可于7月31日到相应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对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该类幼儿,由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到网报预录后有剩余学额的幼儿园。
(四)组织现场报名
八月下旬,每类入园对象根据预录取幼儿园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向幼儿园提供家庭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幼儿体检合格证明单,其中前三类对象以房产作为其入园条件的,需向幼儿园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相关政策:
(一)2023年报名的新生,户口迁入及父母(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住宅商品房产权登记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以房产作为入园条件的,房产必须为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本人)拥有全部合法产权的住宅商品房。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随迁幼儿本人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二)因柯桥区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并实行产权置换家庭的适龄幼儿,在拆迁安置期间,可于7月1日至7月10日向临时居住地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提供拆迁相关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办理手续,在临时居住地附近意向就读的幼儿园前两类入学对象招收后有空余学额的,其子女可按临时居住地相对就近入学;若临时居住地附近意向就读幼儿园无空余学额的,由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地幼儿园就读。拆迁安置(含货币化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报名。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入园。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归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幼儿园。以上对象相关材料于7月10日前交至柯桥区教体局幼教办。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港澳台籍人员子女等申请入园的,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4日-15日到区商务局下属区涉外管理服务中心现场申请办理,通过申请的入园对象,由定点幼儿园在线上统一上传相关入园资料。
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22〕24号)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由各镇(街道)牵头,按文件中相关意见审核查验入学资格(各镇<街道>具体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审核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0日,统一在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最新签注地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通过审核对象于7月18日-7月19日进行线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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