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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济南市中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

2023济南市中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规定

  一、申请适用对象及条件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具备学习和自理能力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家庭为单位在市中区长期实际居住,其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可进行信息登记:

  1.持有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连续6个月以上。

  2.在市中区合法务工并由市中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或在市中区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连续6个月以上。

  3.在市中区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

  说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连续6个月以上”是指截至2023年8月31日连续满6个月以上。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办法及流程

  为更优质高效地提供教育服务,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入学信息登记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进行。线下为辅是由登记点现场帮助家长更方便准确地录入居住证、从业证明等材料信息。

  第一阶段:下载APP并完成注册

  6月6日前,家长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提前下载“爱山东”APP,使用父母一方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并完成高级认证(人脸识别)。

  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家庭基本信息

  6月6日至6月15日每天9时至17时,符合登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济南市市中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系统。在系统首页点击“我的报名”,选择“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类型,填写家庭基本信息,按照住所位置就近就便在系统中选择一处现场登记点。如部分填报信息未能通过大数据核验或未检索到所需关系,请按照要求拍照上传对应材料。

  在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后,须点击“现场时间预约”按钮,预约现场登记时间。为避免不必要的聚集,减少家长的等待时间,每个时间段预约人数有上限,请合理进行选择。

  能否被录取及录取学校与登记时间早晚、现场登记点的选择无关,如遇网络拥挤,可选择其他时间段登记。

  第三阶段:现场核查基本信息,登记居住证及从业信息

  6月17日至6月21日每天9时至17时,前期已完成基本信息填报的家长,应按照预约的现场登记时间,携带入学需准备的全部材料到登记点进行现场登记。

  为方便家长,我区统一设立8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现场登记点”(具体地址及电话附后),为家长现场登记居住证及从业信息。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准备的材料

  1.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1)户口簿;

  (2)监护人双方(父母)身份证;

  (3)监护人双方(父母)由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签发的《山东省居住证》。

  2.监护人双方(父母)在济从业证明

  (1)务工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合法务工合同及济南市社保、医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医疗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2)经商人员:需准备在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经营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及税务部门开具的纳税(或免税)凭证;

  (3)客运、货运运营人员:需准备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及济南市市内五区(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单位驾驶证明或协议。

  3.居住证明

  (1)购置房产(房屋性质为住宅)并实际入住的家庭:准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等;

  (2)租赁居住的家庭:准备租赁合同。

  4.其他材料

  (1)如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需准备能够证明家庭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2)如监护人为单身,需准备相关证明。

  说明:监护人双方(父母)提供的6年之内(自2017年9月起)的材料均可进行登记并作为赋分依据。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注意事项

  1.注册后,请牢记并保护好账号与密码。若忘记登录密码,可按照“爱山东”APP的密码找回方式重新设置。

  2.上传相关材料时,请参照登记系统首页“通知公告”中的《济南市市中区入学转学登记信息与上传材料对照表》,清晰完整地拍摄所需信息。

  3.入学登记本着“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进行。为方便家长,对于能够通过大数据核验的登记信息,无需再拍照上传相关材料,请大家放心。如因极特殊情况未完成网络登记的,可于6月20日至6月21日9:00-11:30,14:00-16:30预约补报时间,预约电话82093259。

  4.请监护人提供真实信息和材料,为孩子做好诚信榜样,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在市中区申请入学资格。

  5.市中区人口密集,学位有限,无法安置入学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尽早回户籍所在地联系子女入学事宜。

  6.请监护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以免漏接学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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