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23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范围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将淄博市2023年第一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淄博市的中国公民,持有现役军官证、警官证等证件的驻淄博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可在淄博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大陆申请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