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对象:
教育部根据对我校本科师范类专业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的审核结果划定了今年免试认定改革范围,重庆师范大学所有师范专业都纳入本次免试认定改革范围。
认定流程:
参加考试
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将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建立健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其中,培养过程性考核内容将在学校免试认定工作方案中公布,学院会根据学校方案开展过程性考核工作;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为笔试,由学校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统一命题,统一测试。
只有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都合格的学生,才能获得由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教师资格证申请
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范围的学生,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后,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学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他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不变。
咨询电话:校教务处教师教育科023-4957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