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2023年度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报指南(时间、对象、流程)
温州平阳县2023年度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报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新居民公共服务优质化水平,推进“浙里新市民”应用改革,助力打造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6县标杆,根据《平阳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平委办〔2021〕7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Q1 积分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自2023年3月28日至4月30日止,未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Q2 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对象
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符合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规定的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相关条件。
Q3 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指标数
1.小学:平阳县中心小学、昆阳一小、昆阳三小、新城小学、昆阳五小、鳌江实验小学、鳌江滨江小学、鳌江五小、水头一小、水头二小、宋桥小学、郑楼中心校(小学)、腾蛟镇第一小学、腾蛟镇实验小学;
2.初中:县实验中学、昆阳三中、昆阳四中、鳌江三中、鳌江五中,水头一中、水头二中、宋桥中学、郑楼中心校(初中);
小学106名、初中70名,辖区指定公办学校在满足施教区学生和有住宅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按照具体指标数统筹安排入学。
Q4 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确定
根据申请人父母一方、入学学生所持《浙江省居住证》注明的现居住地,结合县教育局划定的小学、初中施教区,遵循“积分高者优先”和“兼顾志愿学校”原则,统筹安排,确定其申请的辖区指定公办学校。
Q5 申请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程序
1.符合条件的新居民,持《浙江省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在乡镇新居民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也可登录“浙里新市民”平台–点击“积分入学”应用进行线上申请(浙里办或支付宝APP,并实名登录–搜索“浙里新市民”,点击进入),并依照平阳县新居民量化积分管理计分标准中设定的各项计分指标提供或自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平阳县新居民量化积分管理申请表》和《平阳县参加量化积分管理新居民子女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表》。各服务网点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2.各乡镇新居民管理机构收件后,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初审,如对资料真实情况有异议的,提交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复审。资料审核后,确认初核分数,同时对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关系进行审核,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及学籍登记表(初一学生)的原件、复印件。
3.5月12日前,各乡镇新居民管理机构将积分申请人和入学申请人的材料与核定情况报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对积分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积分分数进行复核。拟定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的申请人名单,并将拟定的入学申请人名单、相关积分申请人名单及积分,予以公示。公示有异议的或投诉的,按照职能分工转入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4.5月22日前,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将公经示无异议后的入读辖区指定公办学校申请人汇总名单提交给县教育局。经县教育局审核后,各学区、各相关指定公办学校根据这份名单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Q6积分标准及排序原则积分标准
参照《平阳县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暂行办法》点此查看政策原文文件中的相关附件执行。
特别提醒!
不服从安排者,不再享受此待遇,指标数由县新居民服务中心按照积分排名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