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学生
1.公办学校(含属地购买服务)
2.优待政策学位(含市级及以上优待政策和镇街优待政策)
3.民办学校(不超过3所)
志愿填报是以学生户籍类型为基础,不同户籍类型的学生可以填报的志愿有所不同。
以上志愿类型并不是所有都必须填报,如学生符合多个类型的,可结合实际选择一类或多类填报志愿,若有多个志愿被录取,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不同类型的志愿有不同的录取规则,家长必须在充分了解各类别的录取规则后,合理填报志愿。其中:
(1)户籍地公办学校:由户籍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请家长认真阅读户籍地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2)符合优待政策学位:由属地教育部门按相应的优待政策统筹安排学位。请家长认真阅读属地中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3)积分入学:按照积分入学方案进行录取,请家长认真阅读《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
(4)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统一电脑派位录取。请家长认真阅读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全面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收费标准、走读住宿安排、校车接送等情况,再合理填报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