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省属普通高中、五年一贯制高职高专、省属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市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下达;以上招生计划将另文通知及在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地、各学校要从巩固普及目标和优化普职比例的大局出发,统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公布成绩后的两天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须查分的考生先按第一次公布的成绩填报志愿,如查分后成绩有更改的可在核实成绩后的当天重新填报志愿。
2.各地各学校要保障初中毕业生自主、公平的权利,正确指引学生填报志愿。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制止恶性竞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考生知情权,隐瞒省(部)属跨市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生源计划;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代考生填报志愿或擅自更改考生志愿,遏制、误导考生填报志愿,违者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三)录取办法另文规定。
为了规范中考指标生的录取,凡是初中三年有转校的考生不能享受指标生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