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确定为“国际减灾日”,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敦促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下是由百科有范PQ小编为大家推荐的防灾减灾日宣传方案,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防灾减灾日宣传方案(1)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8日至20日为防灾减灾宣传月。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制定本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服务于宁波海洋国际生态城建设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街道实际,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和避险互救知识,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梅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
三、时间安排
5月8日至5月20日。
四、活动内容
(一) 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的新闻报道工作。通过举办街头咨询、悬挂横幅、印发科普读物、LED电子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介绍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
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组织各村(社)全面排查公共基础设施,公共设备和居民住房等存在的灾害隐患,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居民自救互救设施和应急避险场所;要加大资金支持,为各村(社)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要鼓励和支持各村(社)居民家庭做好日常防灾准备,提升减灾意识与避灾自救能力。
(三)进一步提高综合减灾水平
防灾减灾月期间,各村(社)及相关部门要通过组织一系列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宣传、文艺演出等活动,实现防灾减灾进村(社)、进企业、进学校,进一步提升梅山全社会综合减灾的整体能力,认真分析当前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讨加强减灾救灾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细化工作落实方案,确保综合减灾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1. 活动内容:一是配合区民政局举行“5.12“广场宣传启动仪式,协助各相关区级部门(单位)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活动具体内容包括:资料发放 (800份)、防灾减灾相关宣展(35块)、组织观看防震类电影、“您点我抽”征集意见活动、宣传车视频宣传等;二是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小礼品等形式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及相关减灾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及时跟踪报道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相关情况。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活动地点:梅中菜场
4.牵头部门:社会救助与服务站
参与部门:区民政局、安监局、团区委、教育局、公安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春晓消防支队、街道宣传办、梅山卫生院、梅山广电站
(二)开展防灾减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活动内容:重点对学校、医院、公墓地、敬老院、爱心食堂、渡口、菜场、饭店、超市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的消防、食品等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2.活动时间:5月8日至5月15日
3.活动地点: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4.牵头部门:安监所
参与部门:公共事务科、城建科、农办、社救站、老龄办,边防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
(三)组织减灾救灾救护培训活动
1.活动内容:通过组织减灾救灾救护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居民应对自然灾害的防护、救助及应急处置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0日
3.活动地点:成校报告厅
4.牵头部门:公共事务科
参与部门:区红十字会、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组织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1.活动内容:(1)市防火中心到梅山街道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及实地进行消防演练,不断提升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对突发灾害的防护、救助及应急处置能力;(2)在梅西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活动,提升村民应对火灾的救灾减灾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活动地点:成校报告厅
4.牵头部门:安监所
参与部门:综治办、社救站、老龄办、边防派出所、各行政村等
(五)组织观看防震题材电影
1.活动内容:由区科技局联系组织放映防震自救类型的电影,通过电影播放宣传防震及抗震救助方面的知识,提高群众的防震及救助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2日
3.活动地点:里岙影剧院
4.牵头部门:经发科
参与部门:区科技局梅山广电站
(六)组织气象知识进学校活动
1.活动内容:通过组织气象知识进学校活动,宣传台风、冰雹、雾霾等各类气象知识,提高学校师生应对各类恶劣气象灾难的救灾减灾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6日
3.活动地点:梅山学校
4.牵头部门:农办
参与部门:区气象台、梅山学校
(七)组织一次防汛防台培训及演练
1.动内容:组织各村社民兵应急小分队基干民兵,赴区民兵训练基地,进行防汛防台专业知识讲座,并对抢险应急器材进行演练,确保防台防汛工作井然有序,安全度汛。
2.活动时间:5月16日
3.活动地点:区民兵训练基地
4.牵头部门:人武部
参与部门:各行政村、边防派出所、城管中队
(八)组织一次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赴各村(社)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通过各种交通事故案例宣讲,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2.活动时间:5月8日至15日
3.活动地点:各行政村、社区
4.牵头部门:综治办
参与部门:交警中队
(九)组织一场防灾减灾文艺晚会
1.活动内容:组织一场防灾减灾专题文艺晚会,并在晚会期间穿插防灾减灾知识竞猜。通过文艺演出及知识竞猜的形式进一步提升群众应对各类恶劣气象灾难的救灾减灾能力。
2.活动时间:5月19日
3.活动地点:碑塔村文化广场
4.牵头部门:文体站
参与部门:宣传办、社救站、团工委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国家“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配合,明确组织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二)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保证宣传活动顺利实施。
(三)宣传活动期间,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行政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收集整理“防灾减灾日”活动相关资料和好的经验做法,并于5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含电子版)报街道社救站办公室。
防灾减灾日宣传方案(2)
为广泛深入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应急法制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全国防灾减灾日”来临之际,结合我县实际,开展为期一月(2023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类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等;宣传公共应急管理基本知识;宣传公众应急基本常识,尤其是常见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危害、防范措施、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常识等;多类型多场次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二、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4月1日至4月25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应急知识宣传、应急演练活动方案,并印制宣传挂图、标语等相关资料,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准备工作。
(二)宣传实施阶段(2023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1.新闻媒体宣传。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应急法律法规,由县政府应急办提供资料、县政府外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珙县电视台特定时间段播放防灾减灾宣传视频及应急知识宣教片,由县政府应急办提供资料,珙县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
2. 自主宣传。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结合辖区及行业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自主宣传活动。在广场、场镇、居民小区等地采取悬挂标语;利用大屏幕滚动播放应急防灾知识;在宣传栏张贴应急防灾标语、宣传画;出1期应急宣传专刊,举办1次面向本地群众、本单位职工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讲座,向职工和群众发放一份应急知识宣传资料;县教育文广局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防灾减灾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重点针对防溺水、触电、燃气泄漏、食物中毒、山洪、山体滑坡、地震等突发事件,以举办知识讲座、开展知识竞赛、召开主题班会、设置宣传专栏、办1期板报(手抄报)等广泛深入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3. 现场宣传活动。2023年5月上旬,由县政府应急办、县民政局牵头,会同县水务局(县防汛办)、县教育文广局、县安全监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地点待定)开展应急知识集中宣传活动。开展现场集中宣传活动时,现场宣传点要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光碟,接受群众咨询。宣传标语由牵头单位制作悬挂;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宣传光碟等由各参与单位制作提供。
4.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宣传活动期间,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针对区域灾害特点和行业潜在灾害风险,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开展一次防汛抗旱、防震减灾、应急救助、消防安全、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县教育文广局要多种形式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防灾避险演练,不断增强师生防灾减灾避险能力。5月上旬,在珙县第一高级中学集中组织综合性防灾避险演练。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3年5月25日至6月5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对宣传活动要认真总结,形成特色,树立典型,于2023年6月5日前将本次宣传活动简报、图片等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形式报县政府应急办(联系人:王见健,沈利明;联系电话:4319899。邮箱:)。6月中旬,县政府应急办对全县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结材料,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应急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活动作为增强公众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应急办及各镇(乡)是宣传月活动的总牵头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和社区、学校、企业、乡村是宣传活动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做好本次宣传活动各项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适当安排应急知识宣传工作经费,保障宣传工作有效开展。积极动员、鼓励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和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活动,发挥公益宣传作用。
(四)强化督促检查。宣传活动期间,县政府应急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记入台账,作为目标绩效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