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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彭水生源地贷款时间、地点、材料

重庆彭水生源地贷款时间地点材料

  一、办理贷款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30日(法定节假不休),上班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办理地点:彭水县教育服务中心生源地贷还款大厅(两路口公交站向县委方向下行50米)和民族中学民中助学贷款办理点。

  (三)户籍地在靛水街道、大垭乡、润溪乡、高谷镇、保家镇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民中办理点办理助学贷款。

  (四)联系人:薛友权;联系电话:023-78491046

  二、助学贷款额度

  学生就读大学期间,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学生每人每年可以申请办理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最高可申请贷款 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最高可申请贷款12000元。

  注:贷款最高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三、助学贷款期限

  按照全日制本科、专科就读年限加15年确定,贷款年限最长为22年。贷款学生大学毕业当年开始,5年内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可以只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的第6年开始至第15年为本息偿还期,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当年应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助学贷款利息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贷款学生未在毕业当年8月15日前偿还完贷款的,所产生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承担。

  五、助学贷款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户籍在彭水县的大学新生(含预科生)、在校大学生(含在校研究生),均可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高校名单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二)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函授类的学生不得申请助学贷款。

  (三)当年在高校申请了国家高校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高校的信用助学贷款和生源地的信用助学贷款不允许同时办理)不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四)财政供养家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助学贷款。

  六、助学贷款资料

  (一)首次办理贷款(首贷)需要的材料

  一是今年高考入学的大学新生初次贷款需要的材料: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收费说明。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户口簿原件。

  二是未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材料:

  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

  2.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姓名照片页、注册记录盖章页;如果学生证无效或者没有学生证的,可以由学校出具盖章的在校证明代替或者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

  3.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当年收费证明(学生就读高校出具下一学年度应收的学费、住宿费证明)。

  (二)续贷所需以下材料:已签订过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再次贷款为续贷(贷款成功的,学校已收到贷款)。

  1.办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人可以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

  2.收费证明(如果贷款额度比上一年贷款额高,则需要出具高校在本年度应收的学费、住宿费证明)。

  3.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当年收费证明(学生就读高校出具下一学年度应收的学费、住宿费证明)。

  温馨提示:从2020年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已开通“续贷远程受理”,续贷学生可通过电脑登录s://.csls.cdb..cn自助办理远程续贷,并打印《贷款合同》和《受理证明》,不需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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