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产生录取序号,符合条件的每位报名学生都产生一个录取序号,依序号一次性录足。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能放弃录取资格。若确因特殊原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在规定的时限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序号依次替补录取。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核定的市本级和市本级外招生计划比例,分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若其中一组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名额转到另一组。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人数,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